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95
3. 建设地点:偃师市商城植物园北园
4.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景观电气、绿化、园路、运动场地、休闲广场、管理房、公厕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贰级资质(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或园林工程二级(含)及以上项目经理。
3.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2单元302室)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领取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2单元302室)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和清单),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谭先生 袁女士
联系电话:13603885066 13592053013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03790606
电子邮箱:chenganys@163.com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