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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5-12-21   浏览:643次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小型扬雪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委托,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小型扬雪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小型扬雪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3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交货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6.供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二、招标内容
小型扬雪机采购3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4. 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一品牌制造商不能与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5.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6.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 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包含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少为叁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山河路电子城48号。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包含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少为叁份;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4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捌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号:6734 1002 0000 0032 99
开户银行代码:3134 9300 009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122517:00分。(在截止日期前以转账形式缴纳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出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及现金,转账备注请写明项目名称。)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8-38269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山河路电子城48
  人:郝彤
联系电话:0398-2282597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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