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延安大道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791次
延津县延安大道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津县延安大道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延安大道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18号
2.3项目编号:HNCA2016-X024
2.4招标范围:1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标段: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及安装(一套)
2.5建设地点:延津县延安大道
2.6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2
2.7工期:1标段:180日历天; 2标段: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1标段(施工标);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承诺书)。2标段(采购及安装):须是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标段:800元(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4 月 1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席先生
电话:15903867188 137007370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18236195045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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