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淇河路井泵房及其配套管道工程询价
发布时间:2018-07-19 浏览:519次
卢氏县城淇河路井泵房及其配套管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组织询价。
一、询价内容:
1、采 购 人: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淇河路井泵房及其配套管道工程
3、项目编号:HNCA2018-LS024
4、项目概况:卢氏县城淇河路井泵房及其配套管道
5、项目地址:卢氏县淇河路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资金预算:288614.22元
8、工 期:3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0日***2018年07月24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 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注:(1)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提供2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 、询价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7 月 27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磊
电话:13939888260
地址:卢氏县红石谷路与莘源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
联系人:祁月军
电话:13273089800 0398-2151599
电子信箱:30694335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