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瓦窑沟乡西大坪、金庄等九个贫困村亮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709次
卢氏县瓦窑沟乡西大坪、金庄等九个贫困村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卢氏县瓦窑沟乡西大坪、金庄等九个贫困村亮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卢氏县瓦窑沟乡西大坪、金庄等九个贫困村亮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NCA2019-LS020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采购内容:卢氏县瓦窑沟乡金庄村、西大坪村、韩庄村、龙泉坪村、晚阳沟脑、上河村、下河村、高河村、里曼坪村九个村路灯165盏;
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6、采购金额:¥792000.00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9、交货地点:瓦窑沟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的所有内容;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自注册年度起算。);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供应商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委托代理人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 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04月24日***2019年04月26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或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查询结果或承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原件。
注:以上资料提交3份,查原件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未通过报名或未领取谈判文件的投标响应人,谈判文件不予接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凭证作为谈判保证金缴纳依据,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性文件中;
账号:41050169870800000895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
账户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卢氏县瓦窑沟街
联系人:王向东
电 话:13513887376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联系人:尚艳利
电话:0398-2151599 13633988143
电子邮箱:30694335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