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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
发布时间:2017-12-15   浏览:432次

 关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伊东渠龙门石窟段截流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伊东渠龙门石窟段截流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伊东渠龙门石窟段截流工程

标书编号:HNCA2017-ZB11-134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7]30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主要建设沿伊东渠顶敷设Ⅱ级钢筋砼承插口管297m,沿伊东渠敷设生活污水管434m,砌筑检查井10座,浆砌挡土墙35m,回填砂砾石约800m3,垃圾数量无法具体测量暂定为7000m3

项目建设地点:洛龙区龙门石窟郜庄排水渠以北,龙阳葡萄园以南

   期:30日历天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8日(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2017年1214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8810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张献功、杜群红、张慧兰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佳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8号院2幢3-302

八、成交金额:

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小写:590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1215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景区东北服务区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608466222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

人:刘先生、宁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十五、附: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伊东渠龙门石窟段截流工程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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