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禁
发布时间:2018-04-24 浏览:414次
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禁烧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就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禁烧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禁烧服务项目,HNCA2018-ZB03-04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8〕001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禁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9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蒋希利、韦凌霄、吉文峰、李延滨、马改冬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一标段:
单位名称:洛阳永安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塔东村桥沟街
二标段:
单位名称:洛阳创同保洁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旭升村23组71号
八、中标金额:
一标段:每年(夏秋两季):480000元,暂定金额200000元。
二标段:每年(夏秋两季):150000元,暂定金额3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洛阳市市级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启明北路51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9-6112902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1103
李女士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1102
电 话:0379-60689512/3
邮 箱:chenganzb@163.com
十六、附: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禁烧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