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殡仪馆购置GL-P平板炉及尾气处理设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民政局委托,对嵩县殡仪馆购置GL-P平板炉及尾气处理设备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删除“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HNCA2016-SX044;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平板炉火化机 |
1 |
1、炉体外形尺寸:3600×2400×3200㎜(允许±5%的偏离); 2、使用燃料:0-10#轻柴油; 3、排烟方式:下排式; 4、耗油量:首具遗体火化耗油量≤12升,连续火化耗油量≤5升/具(以连续三具计算); 5、火化时间:首具遗体火化时间≤45分钟。连续火化时间 ≤30分钟/具(以连续三具计算); 6、主燃烧室工作温度:650-900℃,再燃烧工作温度:600-850℃; |
嵩县殡仪馆 |
35天 |
1 |
火化机尾气净化系统 |
1 |
1、工作环境:室外;工作环境温度:-25—50℃; 2、烟气净化能力:≥5000m3/h; 3、烟气冷却方式:风冷; 4、除尘方式:旋风除尘器 活性炭 布袋除尘器; 5、污染物排放:达到《GB13801-2009》标准要求; 6、烟气黑度值:小于林格曼一级; 7、布袋更换周期:不少于1年;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8、设备布置:满足现场要求,确保设备检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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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殡仪馆 |
35天 |
注: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可以参加所有包货物的谈判,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2 供应商是代理商时,提交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3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殡葬协会会员。
3.4 供应商须与谈判人签订现场踏勘结果告知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6年08月18日***2016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12时,下午14时***18时;
4.2 发售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西段审计局东隔壁)。
4.3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6年8月26日上午1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6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开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7、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8、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81578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9、监督部门:
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9-66335029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及《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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