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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区属小学图书采购项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440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区属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区属小学图书采购项目,HNCA2018-ZB08-099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8]-060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主要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小学图书采购约4万册,所供图书必须为采购清单目录内的全部图书(详见采购文件)。供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6号)的正版图书。
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质量要求: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6号)的正版图书。
3、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30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911930(北京时间),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组长:王永坚 成员:关慎伟  成员:李建强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 洛阳甲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洛阳市西工区纱厂北路2号洛阳图书市场48号
八、成交金额:849000.00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壹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圆整(1273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9-65235732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3/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区属学图书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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