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辅助法官办案系统项目成交结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辅助法官办案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8年9月12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辅助法官办案系统项目
1.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8-49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2.2 质量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8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四、开、评标信息:
4.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9:30
4.2、开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3、评标专家:王胜国、石宇鹏、苗佳、柴学琴、李传阳
五、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83800.00元(捌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六、发布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0371-64375801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59 6958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二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9月12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2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人民法院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