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南广场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435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门南广场(锦台广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门南广场(锦台广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HNCA2018-ZB10-133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8】259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位于洛龙区,西起厚载门街,东接龙门大道,南抵高铁高架,用地东西长251米,南北宽约130米,总面积约32210㎡。
2、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8年11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六、磋商小组名单:孙伟、李鹏、杜毅滨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单位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八、成交金额:¥455000.00(肆拾伍万伍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6825元,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行政中心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9-6515677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3/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南广场(锦台广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