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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贤镇大海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414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浚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卫贤镇大海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卫贤镇大海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

    招标编号:HNCA2018-HB130

    开标日期:2019年1月17日9时30分

二、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河南浩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30424.53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董宁坤

注册编号:豫241161603374

投标质量:`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沐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23143.32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润江

注册编号:豫141171834385

`投标质量:`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黎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17384.59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世华

注册编号:豫241151577830

投标质量: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媒介上发布。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人:浚县教育体育局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92-68710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岳女士

   话:0392-661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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