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第四***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439次
巩义市第四***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施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第四***中学委托,就巩义市第四***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施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第四***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施
1.2采购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19-63
二、 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内容:其他显示器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6采购预算:510641.00元
三、磋商公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四、磋商信息
4.1、磋商时间:2019年6月21日上午9:00分
4.2、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4.3、磋商专家: 于春国、郭良正、李迎玺
五、磋商结果
中 标 人:郑州金榜科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488960.00元)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百脑汇大厦1415号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37146526
地址:巩义市育才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9596958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