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浦发村镇银行电子耗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电子耗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巩义浦发村镇银行电子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浦发村镇银行电子耗材项目
1.2 招标编号:HNCA2021-GY0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采购需求:详见清单;
2.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12个月中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
3.4.1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二楼,携带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全部证件资料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2021 年8月3日10:00(北京时间)
5.2. 地点:巩义浦发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600868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35-1号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59 6958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