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通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610次
1、招标条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获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委托,就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通量超高压密封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通量超高压密封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6]174号
项目编号:HNCA2016-X068
2.3、项目内容:
1)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通量超高压密封微波消解仪各1台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4项目地点:获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供厂家针对该产品的授权书;
3.3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到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地址:获嘉县振兴路与北干道交叉口东南角,获嘉县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13137311870)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需刷银行卡支付,不接收现金,售后不退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获嘉县振兴路与北干道交叉口东南角,获嘉县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获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523846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790611117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