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 竞争
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NCA2017-ZB07-073
2.3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含)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调试、安装、运输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质 保 期:一年
2.8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 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钢木门 |
66套 (以现场实测为准) |
樘 |
规格尺寸为1000×2400 观察窗玻璃口尺寸200*300毫米 (以现场实测为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须为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木门相关产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加公章复印件)及建筑钢质门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门窗行业资格证书(加公章复印件);
3.3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
3.4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本磋商公告发布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供应商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4.2 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3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下午15 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洛阳市道北五路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33892346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