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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东明镇50KW光伏扶贫项目询价公告 卢氏县东明镇50KW光伏扶贫项目采购人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询价内容: 1、项目名称:卢氏县东明镇50KW光伏扶贫项目 2、项目编号:HNCA2017-LS03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基础、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6、供货期:30日历天 7、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光伏组件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 二、供应商应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报名地点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三套并逐页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的获取: (1)响应文件费:300元/套。 (2)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3)地址:同报名地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卢氏县解放东路 联系人:祝志远 电话:135138873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二楼 联系人:祁月军 电话:0398-21521599 13273089800 电子邮箱:3069433514@qq.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5吨、1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7年6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投标保证金缴纳不足三家,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5吨、1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7]第98号总第2845号 三公资采[2017]76号 三、变更内容: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7月3日18时00分 2、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7月4日15时30分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398-2608915 采购人: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电话):张先生(15890266201) 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山河路交叉口电子城48号 联系人(电话):郝彤(13569619103) 电子邮箱: 1873150793@qq.com
栾川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栾川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栾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栾川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05-047 3.项目地点:栾川县狮子庙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5.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662万元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工 期: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 建设地点 标段内容 工程量 一 栾川县狮子庙镇 地埋管道工程及给排水(保护)的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 二 栾川县狮子庙镇 管道土石方开挖工程,大口井工程、拦河坝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栾川县狮子庙镇 钢管设备的安装及配套设备的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凌波大桥桥北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栾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 138388205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5月4日
2017年科技研发项目材料费及群众创新研发费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BDL/2017-10-17-A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的委托,就2017年科技研发项目材料费及群众创新研发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现将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科技研发项目材料费及群众创新研发费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编号:HBDL/2017-10-17-A 2.2 项目编号:HNCA2017-HB111 2.3 项目内容:采购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及服务 2.4 资金来源:成本资金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标包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限价 (万元) 项目部门 1标段 2017年科技研发项目材料费及群众创新研发费项目 成本资金 32.5 信息通信分公司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3日起***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4.2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3谈判文件工本费: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见谈判文件 5.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同谈判地点):见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97598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392-6612568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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