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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贺!河南诚安中标新安县集中供热扩建(二期)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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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受宜阳县三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宜阳县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宜阳县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宜工交[2014]35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 评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玖佰柒拾万零叁仟捌佰陆拾柒元壹角叁分(¥9703867.1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市丰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壹仟零叁拾玖万捌仟捌佰贰拾叁元陆角陆分(¥10398823.66元) 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伍佰壹拾玖万陆仟零贰拾贰元肆角叁分(¥5196022.4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伍佰叁拾捌万伍仟零捌拾捌元贰角叁分(¥5385088.23元) 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0.79%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汽智达(洛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0.85%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宜阳县三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74800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李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12 0379-69965997转812 传 真:0379-64791211 电子邮件:lyzx70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风“豫”同舟, 齐度难关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急需关注、急需救援!各大网络平台也已经发起了驰援河南的捐赠募资活动,有能力的朋友伸出援助之手,为河南加油! 7月20日起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降水时间段又非常集中,加上河南位于中原地带,境内有四大水系,极端天气下,有更大的洪涝风险。河南暴雨牵动全国人心,河南持续暴雨致多条河流水位持续上涨并出现险情,多条道路被淹没,多个涵洞、隧道被吞没在洪水之中,多处城市基础设施被毁,造成财产损失严重。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河南洛阳本地企业积极捐款,捐出五千元送往灾区用于救援工作,以全力支持河南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捐赠人 物资类型 捐助对象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000元 洛阳市慈善总会 公司员工个人捐助 李海洋 2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郭艺闪 2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李辛瑶(阿贵与小梅) 10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李晓青 2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李静斐 2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史彦超 200元 郑州市红十字会 仝方宁 2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亢云华 2000元 河南慈善总会 心系彼此、力量无穷,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始终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抗洪救灾提供坚定的保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河南同胞加油!祈福河南!
全过程工程咨询中三个基本问题及对策 李战军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河南洛阳) 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透视,大致分为投资决策阶段、建设阶段和运营等三个阶段。其中,投资决策阶段,主要围绕着项目机会研究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确定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来源和投资方式,实施以下工作: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与论证;2)进行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和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价;3)前期市场调查、策划咨询、概念性设计或规划设计等工作;建设阶段的核心,在于依据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组织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实体;运营阶段是工程效用的体现,运营的核心在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在现行投资管理体制下,虽然国务院的简政放权“放管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社会效用,但仍需要有资格的企业和对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来组织实施。例如,在投资策划阶段,需要有工程咨询、环保、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资格的企业介入其中,更需要咨询工程师、规划工程师从事专业的咨询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则需要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多个专业的资格许可的企业参与,其从业人员,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要求。项目转入竣工移交(试车)后,进行运营(维护)阶段,需要运营者具有相应的运营策划、营销和服务能力,例如地产项目维护,国家对物业公司管理有相关要求等。 以上项目三阶段理论表明,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有不同要求。业主需要与多个民事主体签订多个合同,这在业主管理团队在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等专业优势相对较弱情形下,存在多种项目履行风险,亦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这一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表现尤其突出,因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把上述不同的合同业务板块统一打包给一个咨询公司,不利于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咨询业发展,市场上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一种包络工程咨询各个专业技能的咨询人员,***多是一种“万金油”或是一种工程咨询业务板块,即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和审计的简单组合,把从属于不同专业的咨询人员整合在一起,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工程咨询企业的发展模式,并不利于工程咨询企业专业化的发展。为此,本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痛点,结合市场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策略及建议。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三个基本问题分析 1.全过程工程咨询法律地位不明晰 经过梳理,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性文件有如下特征: 1)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理念和概念。 2)住建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 3)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些属于政策性文件,而《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中是按工程建设不同环节立法,找不到全过程工程支撑的依据。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强制推行,属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新业态的发展。 2.服务酬金的计取及列支问题。 1)传统的工程咨询费用有收费标准依据作为参考。虽然工程咨询服务费,已经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解价。但在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建设中,根据财政部关于评审的相关要求,单独的设计、监理、勘察、造价等,在招标准备阶段,一般是需要财政部门评审出具控制价评审意见后,才能开始招标。而全过程工程咨询过程中会出现的若干建设组织模式,例如,“设计+监理+造价”模式、“项目管理+监理+造价”模式。在启动招标前,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需要对不同的组织模式获得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的许可,需要财政评审部门出具控制价的评审意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虽然有指导文件强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个专业咨询服务费累加,亦可按人工加酬金的方式计取。但它与项目的复杂程度、服务内容、期限、投入人员的素质等资源关联度极高,况且全过程咨询大多是较大的项目,少则上亿,多则十几个亿,取费基数较大,汇总打包后金额较大,出具一个合理的收费,是需要慎重研究的,因是简单地将各个专业咨询费用的累加,与传统的平行发包模式并没有本质区别,也不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或是咨询效用提升。 2)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列支问题。 能查阅到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①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 515号]指出,全过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所对应的单项咨询服务费用不再列支。 ②项目建设费用的来源,一般参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 算,政策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组成。 虽然,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应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范围,但问题是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范围内。例如,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勘察费用、相关专项费用都是单列形式出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费,虽然发改委[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中列出,所对应的单项咨询费用不再列支”但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践中,需要在招标前进行财政评审。这些原则性政策文件对财政评审的约束性较弱。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多种组织模式,咨询标准较难统一,向业主提供的服务 成果的精度和深度如果不能在招标前,把业主需求罗列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会有很多“诟病”,这也是全过程工程咨询较难落地的原因之一。 3.谁牵头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 国内传统的工程咨询模式是典型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那么,谁牵头组 织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利于项目建设呢,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中各说不一。设计方认为,设计影响投资在80%以上,设计师负责牵头把控项目较为合理;造价方认为,项目***终体现在投资费用上,花小钱,办大事是业主的愿望,造价工程师应牵头合适;监理方认为,“三控=管理-协调”是监理的强项,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现场综合管控一脉相承,监理工程师牵头较为合适;项目管理方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属于项目管理的延伸,体现其综合性、复合性的智能技术性特征,应由项目管理或咨询工程师牵头合适。 那么,到底谁牵头更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或是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并没有统一答案,但任由市场这样无序发展,肯定对其无利或是有害。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的对策建议 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落地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建议1.尽快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法律定位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一种大咨询概念下的新的业态形式,是对现行工程咨询中恶五方责任主体的综合涵盖。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即在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得以体现,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参与人、监督人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其次,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按其行业项目特点和需求,颁布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部门规章、收费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以有力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第三,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制订并颁布全过程工程咨询地方法规或规章,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地方的发展与落地。 建议2.尽快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合同文本,明确不同“菜单”组合模式下的双方权力与义务,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全过程工程咨询有不同的组合模式。同时,不同组合模式中,当事人间又存在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结果。为此,迫切需要行业管理部门或是行业协会整合资源,组织研究并颁布不同行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文本,明确不同牵头人的责任、全过程费用构成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建议3.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实行中间评价 和绩效考核,以消除社会各界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疑惑”和“诟病”阴影。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较之传统咨询模式,是否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造福于全社会,关键是其经由实践检验,经由绩效考核与评价。为此,需要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分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与传统的咨询模式从绩效上进行比较,以绩效考核作为推动其健康发展的支撑,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第三方评价机制有利于政府决策,有利于政府颁布相关文件规范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建议4.全过程工程咨询宜从区县级开始,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一推行二鼓励”意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应带头推行,在民间投资中鼓励实行。目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作为业主方的国有企业,地方投资平台等都有专门的内设项目管理机构,素质较高,经验丰富,专业性强、需求并不明显,而在县级投资项目中,特别是以乡政府作为业主方的投资项目,几乎没有项目管理人员,多利用传统的临时指挥部模式,其专业素质和管理项目的经验较弱,利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刚性需求较大。如何与县区级业主方达成共识,是关键之点,亦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原始点和起爆点。此外,由区县级项目开始,有利于实施探索并不断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循序渐进的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从业机构、人员的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国内工程咨询业融入国际工程咨询,走向国际工程咨询舞台的介入点,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国内工程咨询业的需要。为此,对工程咨询企业,一是要迎合这场改革需要,主动探索、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要苦练内功,掌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法,勇于实践。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有大量的客观规律需要研究和探索,并非是把传统模式中的设计、监理、造价、采购等人员整合到一起就可以实现。作为工程咨询企业,要想解决业主在管理项目中的痛点,只有快速培训并加大复制优秀人才,懂得不同专业接驳规律与管理技能,才能在这场深化工程咨询市场改革中得到业主的认可,造福于社会。为此,作者愿以本文与同行共勉,共同推动全面深化工程咨询也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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